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相关议题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有关要求,经认真审核,现就公司报告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每笔担保的主要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是否 是否为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关联方
(协议签署日) 金额
披露日期 完毕 担保
2001 年 05 2001 年 08 月 23 2002 年 08
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 1,500 1,5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月 18 日 日 月 23 日
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
2002 年 10 2011 年 01 月 01
商品房、蓝筹名座、 144.36 144.36 连带责任保证 阶段 否 否
月 10 日 日
蓝筹名居承购人
蓝筹名座商品房承购 2002 年 02 2011 年 01 月 01
307 307 连带责任保证 阶段 否 否
人 月 02 日 日
哈尔滨中关国际项目 2011 年 01 月 01
3,970.92 3,970.92 连带责任保证 阶段 否 否
商品房承购人 日
哈尔滨中关国际项目 2011 年 01 月 01
522.52 522.52 连带责任保证 阶段 否 否
商品房承购人 日
哈尔滨中关国际项目 2011 年 01 月 01
5,995.68 5,995.68 连带责任保证 阶段 否 否
商品房承购人 日
哈尔滨中关国际项目 2011 年 10 月 11
51.26 51.26 连带责任保证 阶段 否 否
商品房承购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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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关国际项目 2013 年 09 月 18
301.08 301.08 连带责任保证 阶段 否 否
商品房承购人 日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 2015 年 12 2015 年 12 月 14 连带责任保证; 2018 年 12
5,000 5,000 否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月 12 日 日 抵押 月 14 日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
3,365.94 3,365.94
计(A1) 生额合计(A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
17,792.82 17,792.82
合计(A3) 额合计(A4)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是否 是否为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关联方
(协议签署日) 金额
披露日期 完毕 担保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 2015 年 09 2015 年 09 月 14 连带责任保证; 2019 年 9
13,000 3,000 否 否
限公司 月1日 日 抵押 月 14 日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 2015 年 11 2015 年 10 月 21 2019 年 10
5,000 5,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限公司 月 17 日 日 月 21 日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 2015 年 11 2015 年 10 月 26 2019 年 10
2,000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责任公司 月 17 日 日 月 26 日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 2015 年 11 2015 年 09 月 28 连带责任保证; 2018 年 9
6,000 4,140 否 否
限公司 月 17 日 日 抵押 月 28 日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 2015 年 12 2015 年 12 月 03 2018 年 12
15,000 8,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责任公司 月 02 日 日 月3日
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 2015 年 12 2015 年 12 月 28 2018 年 12
15,000 15,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责任公司 月 25 日 日 月 28 日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 2015 年 12 2015 年 12 月 30 2018 年 12
5,000 5,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限公司 月 29 日 日 月 30 日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61,000 42,140
合计(B1) 际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61,000 42,140
额度合计(B3) 保余额合计(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是否 是否为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关联方
(协议签署日) 金额
披露日期 完毕 担保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 2014 年 09 2014 年 10 月 31 连带责任保证; 2018 年 4
15,000 14,000 否 否
限公司 月 23 日 日 抵押 月 30 日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0 0
合计(C1) 际发生额合计(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15,000 14,000
额度合计(C3) 保余额合计(C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64,365.94 45,505.94
(A1+B1+C1) 合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93,792.82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73,9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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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B3+C3) 计(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91.8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31,500
担保金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33,704.11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65,204.11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
否
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否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
17,792.8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2.11%;对外
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73,932.82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91.89%。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相比增加 3,040.94
万元,主要包括:公司对外担保减少 11,629.06 万元;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增加 14,670 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全部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公司充分披露了对外担保的担保金额、担保类型
等详细情况和存在的风险。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通知》规定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故
此今后上市公司任何一笔担保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11 年 9 月,公司成立内控体系建设项目组,以董事长为首的高管层形成决
策委员会,并引入国际知名中介结构,正式开始全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总体上,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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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共 5 页
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管理经营的各个层面,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组织机构完善,具备科学有效
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治理和经营活动规范运作,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基本
能够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
资、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完备、有效。公司内控制
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目前管理的
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
保障。
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该报告无异议。
四、对于证券投资情况的意见
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制度健全。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界定审批流程,
注重加强财务资金部、监察审计部和监事会的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发挥董事会、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科学决策职能,严控投资风险。
2、方针得当。2015 年是公司“医药大健康产业”战略转型的第一年,也是整
合内外部资源促进主业快速成长的一年。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秉承既
定的经营思路,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的不足,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
力破解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通过处置低效能资产及加快融资步伐等手
段解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积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扩大了公司主营业务规模。
同时结合企业内控,继续对公司组织架构、管理流程、授权和制度进行完善优化。
加强对员工队伍专业知识的培训,以适应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五、对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088,725.16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 200 条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
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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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 2013 年度出现较大数额的亏损,2015 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
亏损。故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分配预
案尚需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故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雷世文、屠鹏飞、黄峰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