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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中关村“十百千工程”第三批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9-15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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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根据中关村创新平台工作要求,启动中关村“十百千工程”第三批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进一步提升企业在自主创新、市场开拓、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千亿元规模企业、产业带动力大的百亿元规模企业和高成长的十亿元规模企业。
    二、企业遴选范围及条件
    企业是纳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在海淀园统计中心进行纳统),具有一定规模,成长速度快,处于龙头地位,产业带动性强。企业2011年收入在2亿元以上,且根据近两年平均增长率计算,2014年收入应能够达到10亿元。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在关键技术领域拥有核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行业技术主导权。企业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地位领先。
    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将根据中关村创新平台要求,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申请“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企业。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表中企业经济数据按照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填写,数据应保持一致。
    2、正文内容用仿宋 GB2312、小四号、单倍行距填写。
    3、各项栏目均须填写,若无某项内容,用“--”标注。若内容较多,可以适当附页。
    4、附件证明材料须按照申报书各项表格下方的备注说明进行提交,并按表格所列顺序排列。
    5、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用A4幅面统一装订,并加盖骑缝章,装订顺序为:目录、申报书、附件,每项材料须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首页签字。
    6、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纸质版须提交一式四份,电子版(包含申报表及附件扫描件,用光盘刻写)须提交一式两份。
    请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务必于9月18日(周二)中午16:00前交至海淀园产业规划发展处。提交材料时,请用海淀园统计中心报统的用户名、密码现场登陆“北京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确定纳统情况。
    联系人:丛培红      肖瑾       李楠
    电  话:88496725   88497981    88498706    
    邮  箱:hdycgc@126.com

    地  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618室
 

 
 

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
2012年9月12日 

 

附件: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百千工程”第三批重点培育企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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