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海淀区文化科技园区及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海园发〔2013〕16号),为更好地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引导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集聚,经区长专题会审议通过,决定首批命名清华科技园、中关村软件园等8家单位为“海淀区文化科技园区”,命名动漫游戏孵化基地、厚德创新谷等4家单位为“海淀区文化科技孵化器”。
希望首批12个园区及孵化器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进海淀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快速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