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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示范区发布融资租赁新政及配套管理办法

日期:2012-09-27  来源:中关村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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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示范区发布融资租赁新政及配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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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4日,“信用中关村”系列活动——中关村融资租赁政策发布暨培训会在北京京仪大酒店举行。会议由中关村管委会、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局、海淀区政府等部门联合主办。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傅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租赁机构、重点企业代表共30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姜再勇、北京市金融局副局长张幼林、海淀区副区长孟景伟分别从融资租赁金融监管、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发言。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介绍了中关村科技金融工作情况和相关融资租赁政策。此外,IBM租赁公司与北京京北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北京金日恒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于会上合作签约。签约仪式后,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负责人对《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的意见》(中科园发[2012]33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2]48号)进行了政策解读,IBM国际商业机器租赁有限公司对企业进行了融资租赁业务方面的培训和案例分析。
融资租赁是一种资源配置机制的创新,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新的融资方式,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产业。作为中关村金融创新重要试点工作之一,融资租赁以产品设计灵活、操作简便快捷、资金使用范围宽松等优势,越来越受到科技型企业的关注。中关村管委会在推动融资租赁发展方面陆续开展了一系列工作,2012年2月22日,中关村管委会与IBM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7月6日至7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明确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此次中关村在融资租赁方面出台相关《意见》《资金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建设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举措,将为融资租赁在中关村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政策支持。
 中关村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区,是我国科教智力资源最密集的地区和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策源地。拥有高科技高成长的“瞪羚企业”3000多家,留学人员累计创办企业6000多家,总收入过亿元的企业1648家,德勤“中国大陆高科技高成长企业50强”和清科“中国大陆最具投资价值企业50强”中,三分之一左右来自中关村。优质的金融资源在中关村高度聚集,17家银行在中关村设立了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北京银行和建设银行设立了中关村分行。活跃在中关村的创投机构有200多家,管理的资金规模数百亿美元。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创始人加入到天使投资的队伍,出现了一批活跃的天使投资人和连续创业者。在北京初步形成了中资金融机构在金融街、外资金融机构在CBD、科技金融机构在中关村聚集发展的态势。科技金融各项工作均处于全国前列。中关村上市公司群体加速壮大,“中关村板块”效应增强。科技信贷创新不断深化,企业融资难题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租赁、科技保险等创新试点不断深化。
丰富的创新创业资源衍生出多样的金融服务需求。多年来,中关村秉承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本质要求,在聚集金融服务资源、完善技术和资本对接的机制、政策先行先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多项探索,各项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1月,国务院批复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提出将中关村建设成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2012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京政发[2012]23号),赋予中关村科技金融工作更多的责任和要求,标志着中关村的科技金融工作发展迈向崭新的阶段。
 附:政策主要内容:
为促进融资租赁在中关村的发展,中关村管委会会同人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和海淀区政府共同制定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的意见》(中科园发[2012]33号),中关村管委会配套出台了《中关村示范区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2]48号)。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鼓励在中关村新设和引进融资租赁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和购(建、租)房补贴。
二是鼓励融资租赁企业面向中关村企业开展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关村企业通过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直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鼓励合作的融资租赁企业为中关村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中关村管委会将按照对中关村企业实际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总额的1%给予补贴,每家机构年度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是鼓励中关村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现发展。中关村管委会将对企业融资租赁而发生的融资费用给予20%的补贴,年度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
四是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加快创新。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企业的特点不断创新融资租赁经营模式;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和银行、担保等机构合作;支持融资租赁行业组织和融资租赁中介机构发展。
此外,政策还要求建立中关村企业和融资租赁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加强公共服务,旨在通过公共政策的引导,为融资租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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